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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 09:13 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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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三部门联合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为全面规范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助力吉林省旅游经济发展,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制订方案,于6月18日至10月21日在全省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资质等问题;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营运活动和出租汽车违规揽客拼客、甩客、拒载、索要高价、故意绕道及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营运行为;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利用电子LED屏幕、车内装饰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依法查处出租汽车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酒店、餐馆、景区(景点)为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并全面落实《吉林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充分运用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机制,推动经营管理、车容车貌、运营服务等方面明显好转。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全省出租汽车经营和服务行为更加规范,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秩序明显好转,行业形象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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