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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10-19 13: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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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吉交规〔2023〕6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变化并结合工作实际,省厅对《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已经省厅2023年第18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吉交法规〔2022〕248号 )废止。
  附件:1.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2-1.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管理)
  2-2.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路路政管理)
  2-3.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地方海事管理)
  2-4.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港口行政管理)
  2-5.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航道行政管理)
  2-6.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路运输行政管理)
  2-7.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交通建设监督管理及其他)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0月19日







1.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doc
2-1.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管理).xlsx
2-2.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路路政管理).xls
2-3.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地方海事管理).xls
2-4.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港口行政管理).xls
2-5.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航道行政管理).xls
2-6.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路运输行政管理).xls
2-7.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交通建设监督管理及其他).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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