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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1-19 14: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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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吉交法规〔2024〕17号

省政府并省委:
  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高质效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023年办理政务服务件78109件,创历史新高。提前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保持100%,收到锦旗13面。跨省大件许可“好差评”好评排名居全国前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保持“零差评”。二是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实现部颁标准电子证照省级全覆盖,完成公路、水运、道路运输等14个电子证照制作。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应用电子印章,实现高质量“全程网办”。完善审批系统大件许可功能,实现三类大件运输许可办件快速办理。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0项(55子项)政策举措,采取“清单制+责任制”组织全省贯彻落实。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实施清单,围绕建设高效便利政务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23项重点任务,积极营造审批流程优、法治保障健全、服务便利度高、要素支撑完善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印发年度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清单,细化分解12项重点任务。深化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指导地方实施“执法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的执法监管新模式。我厅被评定为2022年度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优秀单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统筹谋划法治工作。印发年度法制工作要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梳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45项。二是强化跟踪问效。组织开展“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优化营商环境30项政策举措、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等5项评估,狠抓政策举措落实。三是提高立法质效。《吉林省公路条例(修订草案)》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报省司法厅审查。结合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完成了《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的修正。组织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8次,废止规范性文件6件、失效1件,拟废止省政府规章2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编制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对9个重大决策及50余件涉法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重大决策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审核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签订、诉讼等事项,在线及书面咨询110余次,有效保障决策合法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动执法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制定执法规范化长效制度180项,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性制度保障。二是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修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首违不罚清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裁量基准。启动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印发合规改革方案、合规改革程序规定并编制了合规改革事项清单。配套制发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等文件,为提高改革办案精细化程度提供支撑。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及1名工作人员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一是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逐利执法”等五类问题从3月至10月开展专项整治,收集核查线索250条,整改率99.5%,自查自纠问题366个,整改率97.8%,追责问责449人次,容错免责11人。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连续第13年组织全省开展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我厅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使评议考核更有力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完成18件代表建议和17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结率、提前率、满意率均为100%。全省信访信息系统中信访事项的及时签收率为100%,初件化解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办理行政诉讼1件、民事诉讼2件,均胜诉。梳理分析全系统2022年度行政败诉案件情况并向省司法厅报送整改落实措施。编制《“以案释法”负面典型案例汇编》,增强违法案件警示效应。
  (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提高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一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让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紧紧抓住法治工作队伍这个“关键群体”。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通过“两月一讲、一季一考”开展培训考核4次,共计8474人次参加。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强制法等集中视频培训5次,共计9215人次参加,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综合执法能力有待全面提升。从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交通运输执法基层基本功仍然薄弱,执法人员日常业务学习培训不到位,法律基础知识和执法业务知识缺乏,执法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二是查纠整改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近几年组织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建立行政执法长效机制上,虽然出台了不少制度规定,但对制度的后续落实、督导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成效。
  三、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强化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在厅党组不断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干部职工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培训、研读法律书籍等方式学习,切实提升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交通运输工作,贯穿规划、建设、运营、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二)筑牢法治根基,持续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全力推进重点立法项目进展。配合省司法厅做好《吉林省公路条例》调研、审查工作。二是有效推进法规清理。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修订、营商环境建设和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工作要求,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法制统一。
  (三)聚焦主体工程,深化实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地落实。组织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年度工作任务并对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统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二是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以案释法”,引导培育行业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三是不断改进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审核机制建设,实现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作用。
  (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持续开展“深耕细作式”教育培训。建设行业师资库,组织全员轮训考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二是全面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认真落实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细化制定的44项工作举措。三是深入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组织开展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评估,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文书适用范本、行政强制裁量基准。全面推进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总结验收。四是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拓展“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系统”使用功能,对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分析、评查、通报,促进交通行政执法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五)体现便民惠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聚焦国家和省关于营商环境建设要求,研究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实施清单,出台营商环境优化举措,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二是结合法律法规变化、权力职能调整,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引修订工作,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等工作,提升监管效能,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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