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交法规〔2023〕21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
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情况,结合监管事项标准化建设要求和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省厅对《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调整123项),并形成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17日
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