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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2-05-30 13: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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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交议字〔2022〕11号

王玉颖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超限运输车辆非现场执法设备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您来函提出的有关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并安排省执法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超限运输治理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及要求,2006年以来,省内国省干线普通公路先后设置了超限检测站和流动检测点,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多次进行布局调整。截至2020年4月,全省共设置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52处、流动超限检测点186处,基本实现国省干线公路全覆盖,目前点位尚无变化。由于政策调整、执法力量不足、设备老化破损、经费保障等客观原因,部分治超站点没有达到24小时常态化治理要求,全省超限运输治理仍存在地区差异,普通公路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

二、我厅正在开展的治超有关工作

目前,全省各级综合执法机构正在开展“利剑2022”专项行动,打击货车超限超载是此次专项行动五大目标之一。各地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坚决遏制违法超限运输上升势头,营造健康、有效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一是进一步落实联合执法治超机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文件要求,落实交通执法机构和公安交管部门驻站联合执法机制。对需要公安联合派驻的治超站点,协调公安机关派驻警力,双方依照各自执法权限履行治超职责。二是加快建成全省科技治超与全国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为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2019年起,我厅即对非现场执法设备设置进行规划。2021年我厅投入预算资金1.5亿元,启动了全省科技治超与全国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前,一期项目已经完成招标,正在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力争2年内完成3期项目建设。该系统包括应用系统对接、应用支撑软件、治超视频图像平台、场外终端系统、网络及安全系统、配套技术等,建成运行后将具有超限运输运行监管、违法超限运输执法管理、治超指挥调度管理、大件运输许可、治超综合分析评价等功能,将有效遏制了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三是压实地方政府超限运输治理的主体责任。压实地方政府和地方交通管理部门普通公路超限治理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督促地方认真研究解决合同制人员执法问题。

三、柳河县域内治超工作状况

柳河县域内现有固定治超站2处,分别位于辉三线S207 K51+950M处的凉水检测站、集阿线G303 K30+200M处的柳河检测站,隶属于通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核实,两处站点称体损坏,无法进行检测,现已联系厂家,近期内修复,修复后即可恢复治超工作。流动治超点2处,分别位于永新线K225+100M处的罗通山检测点和位于永新线K265+000M处的集清检测点,隶属于柳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前,2处检测点没有配备执法人员。柳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近期将配备人员,开展治超工作。此外,在全省科技治超与全国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中增加设置监测点1处,位于永新线K265+800M处,进一步增强柳河县域治超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以“利剑2022”专项行动为主线,加快补齐综合执法领域的短板弱项,坚决整治普通公路违法超限运输,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同时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交通事业发展。

(联系人:周江山 联系方式:0431-85379671/13844901433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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