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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1-09-01 10: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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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交直党发〔2021〕13号

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吉高集团党委: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党委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基层群众

  评议机关作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作风建设年”总体部署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厅直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助力推动作风建设方面问题排查、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围绕培树“严新细实”优良作风,更好展示厅直机关干部队伍新气象、作风建设新成效,按照省直机关工委部署和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要求,在厅直机关组织开展2021年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议对象

  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吉高集团。

  二、评议时间

  2019年9月至11月底。

  三、评议内容

  聚焦各单位各部门对省委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的部署安排落实情况,对问题排查、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严新细实”新风的培树情况;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重点是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治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方面的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方面的情况;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尤其是政策落实、政务服务、履行契约、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上述问题整治情况。

  四、评议方法

  采取自评、接受社会评议和综合评议三种方式进行。

  (一)自评。依据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和服务范围,采取在门户网站公布评议方案、开通网上群众评议通道、利用手机App网络评议系统、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随机访问办事群众、受理举报投诉等形式,面向有工作联系的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全方位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吉高集团作风开展自评,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群众提出来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二)接受社会评议。省直机关工委将针对省直各单位的不同工作要求、不同服务对象等,通过问卷调查、相关人员访谈、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以办事群众、市(州)直单位为主体,在全省范围内分层次、分比例、分群体、分重点对所有参评单位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社会评议,深挖省直机关单位工作作风建设可能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厅直各单位各部门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强化作风建设,配合做好社会评议工作,展示厅直机关“作风建设年”开展以来党员干部作风的大转变、大改观、大提升,新气象、新风采、新面貌。

  (三)接受综合评议。一是接受由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合日常了解情况进行的评议。二是接受由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省直机关作风建设义务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分类、分阶段,不定期对参评单位进行的检查评议。三是接受由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省直机关工委党建联系片负责部门根据日常联络工作掌握情况,对我厅进行的评议。四是接受省直机关纪工委根据省直机关作风建设问题网上受理平台统计的数据、问题线索办理结果等情况进行的评议。五是接受由省直机关纪工委根据全年开展的历次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情况进行的评议。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厅直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厅直机关组织开展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厅网站公布,便于基层群众参与评议和开展社会监督。厅直各单位、吉高集团要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方案要全面落实省直机关工委、纪工委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能和服务范围,坚持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并于9月13日前将实施方案报至厅直机关党委。

  (二)组织开展评议。一是组织开展自评。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安排和评议内容,组织有工作联系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开展评议,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请于11月12日前,将本单位开展自评情况报厅直机关党委。二是接受评议。9月上旬开始到11月下旬,接受由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省直纪工委具体负责开展的社会评议和综合评议。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工作,省直机关工委将根据单位自评、社会评议、综合评议情况给省直各单位打分,分类排序,评议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和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对在同一类评议对象中评议结果处于后两位的,列入下一年度作风建设重点跟踪对象,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开展社会评议和综合评议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以良好的作风和精神面貌配合支持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要通过厅网站、吉林交通报、交通大厦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做好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的宣传工作,让干部职工和相关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知晓活动内容,了解厅直机关强化作风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取得的良好成效,积极支持参与,确保活动效果。

  (三)强化督查整改。要以此次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实行“台账式”监督、“清零式”销号,使整改工作有记录、有报告、有回音。要充分发挥基层评议机关作风工作的警示、引导、示范作用,大力培树“严新细实”新风正气,营造担当作为、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环境。       

  联系人:孙铭君

  监督电话:0431-8509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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