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公路水运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审批类型 | 行政许可类 | 法定期限 | 60工作日 |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承诺期限 | 30个工作日 |
实施机构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咨询电话 | 0431-82752942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8:30~16:00 |
通办范围 | 无 |
- 申报材料
- 办事程序
- 收费标准
- 法律依据
- 常见问题解答
- 承办机构
- 承办责任人
- 咨询电话
- 受理条件
1. 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3.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此事项网办地址http://219.143.235.78:8080/
无行政许可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6〕65号)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从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从业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问:该行政许可项目是否收费
答:此行政许可项目不收费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吕忠旬、毕克安
咨询电话:0431-82752942
投诉电话:0431-85097568
本省注册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