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对公路建设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备案
审批类型 | 行政确认 | 法定期限 | 6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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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承诺期限 | 30个工作日 |
实施机构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咨询电话 | 0431- 82752942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8:30~16:00 |
通办范围 | 无 |
- 申报材料目录
- 办事程序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常见问题解答
- 承办机构
- 承办责任人
- 咨询电话
- 受理条件
1.招标人自行招标书面情况报告(复印件1份);
2.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3.技术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后,向省政府政务大厅交通窗口提交申请。
无收费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1〕第6号)第十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十五日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运输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委托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运输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
问:该公共服务是否收费
答:此公共服务不收费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吕忠旬、毕克安
咨询电话:0431-85633604
投诉电话:0431-85097568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十五日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核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委托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核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