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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审批类型 行政确认 法定期限 6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实施机构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咨询电话 0431- 82752942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 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 8:30~16:00
通办范围
  • 申报材料目录
  • 办理程序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常见问题解答
  • 承办机构
  • 承办责任人
  • 咨询电话
  • 受理条件

1.质量评定报告(复印件1份);

2.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复印件1份);

3.工程质量评定或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

4.工程质量保修书(复印件1份);

5.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复印件1份)。


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后,向省政府政务大厅交通窗口提交申请。

无收费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第6号)第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对各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没有对备案项目的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通车试运营2年后,交通主管部门应组织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转为正式运营。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没有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

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应当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


问:该公共服务是否收费
答:此公共服务不收费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吕忠旬、毕克安

咨询电话:0431-82752942
投诉电话:0431-85097568

已完成交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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