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行政许可类 | 行政确认 | 法定期限 | 60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踏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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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承诺期限 | 30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踏查) |
实施机构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咨询电话 | 0431-82752942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8:30~16:00 |
通办范围 | 无 |
- 申报材料目录
- 办事程序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常见问题解答
- 承办机构
- 承办责任人
- 咨询电话
- 受理条件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复印件1份);
2.质量管理手册(复印件1份);
3.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及主要业绩一览表(复印件1份);
4.在岗人员一览表(复印件1份);
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校准证书(复印件1份);
6.场地布局示意图(复印件1份);
7.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复印件1份)。
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后,向省政府政务大厅交通窗口提交申请。
无收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6年第80号)第七条 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公路工程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评定工作。
省级交通质监机构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工作。
问:该行政许可项目是否收费
答:此行政许可项目不收费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吕忠旬、毕克安
咨询电话:0431-82752942
投诉电话:0431-85097568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符合配备标准;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能力及主要仪器设备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3.检测试验环境满足所开展的检测项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