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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6〕65号)第四条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6〕65号)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统一样式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编号规则(见附件1、附件2),规范有关考核工作,包括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考核大纲和安全生产知识基础题库,建立和维护安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等。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的申请受理、考试组卷、组织考试等考核工作,以及核发、变更、注销等证书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也可委托有关机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委托的有关机构统称为考核部门。

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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