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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13: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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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8号)精神,设立四平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运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参与拟订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市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和公路养护市场的建设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公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负责全市公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四平境内重点工程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客运、货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出租车运营5个市场的监管;负责水上运输监管工作;负责和监督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交通市场和行业管理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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