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信息动态-通知公告
2021-08-09 16:26 来源:科研所人事教育部
打印 |字号 : [ ] |

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2021年博士后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始建于1960年,位于吉林省长春市,行政隶属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经过约60年的发展变革,已成为交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和基地。具有季节性冻土区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吉林省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工程实验室、吉林省绿色公路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吉林省专家服务基地、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平台。

依托科研所“季节性冻土区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近1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在季节性冻土地区公路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聘任了多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作为学术委员,近十年完成科研课题160项,获国家及省部科技奖33项,获专利26项、软件著作权7项、专著5部,编制行业及地方标准19项,38项成果纳入部及省厅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现科研所共有职工150,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8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5人,部交通青年科技英才3人,省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省拔尖创新人才9人,省人才开发资助金3人,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9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1年,招聘岗位博士后,人数2-3名。


三、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首聘期为2年,聘期内执行协议年薪,全职博士后可提供薪酬总额为20-30万元;在职博士后可享受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等待遇的补助,同时享受科研所正式职工的福利待遇。

2.科研条件:提供科研平台和科研经费,全力支持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吉林省博士后青年基金,获得国家、省市项目者享受相应科研资助。

3.职业发展通道:经工作站考核合格后,可参加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申报;取得副高职称,经所领导班子审核通过,可获得进入所科研队伍资格。

4.按照国家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可协助办理长春市户口;享受职工子女入学、入托政策等。

四、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年龄一般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3.在国内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者,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具备良好的责任心、有较强的创新活力和学术潜能,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申报及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登录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网站,招聘公告栏下载博士后申请表,准备主要证明材料1套(左侧装订,胶状成册),包括:

目前所获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论文封面、正文的复印件及相关收录检索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分开装订)报送至人事教育部。

2.申报推荐

所学术与技术委员会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队伍发展规划情况,确定是否同意招收,并将同意招收者的材料提交至所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

3.评审

所人事教育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审批通过的拟招收博士后名单,在所公示5个工作日后最终确定。

六、时间安排

申报及评审

个人申报截至:2021831

申报推荐截至:2021915

评审及公示:2021930

七、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邮箱:807742350@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本人姓名

单位网址://www.ciprobet19.com/kys/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进化街908

联系人:吕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431-860260380431-80830925

博士后人员申请表.doc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