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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14: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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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湖首艘航道应急综合管理船正式交付使用

松花江松花湖库区航道应急综合管理船交工验收会在吉林市召开

9月17日,吉林省航道管理局在吉林市松花湖库区召开松花江松花湖库区航道应急综合管理船交工验收会。吉林省航道管理局副局长齐晓鹏、计划处、财务处、安全监督处、纪检监察审计室、吉林航道分局15名相关负责人及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海清、总经理杨兴文参加会议,会议由设备管理处副处长兰光明主持。
会上,船厂代表向会议汇报了船舶建造和船舶下水后调试情况;船舶监造组代表向会议汇报了航道应急综合管理船现场监造情况;各职能处室对航道应急综合管理船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建造资料进行了审查。经实际检验和资料审查,会议认为,松花江松花湖库区航道应急综合管理船符合交工验收要求,通过交工验收。随后,齐晓鹏代表省航道管理局与船厂代表杨兴文签订了船舶交接议定书,并对松花江松花湖库区航道应急综合管理船通过交工验收表示祝贺,他表示,在领导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期间,船舶进行了系泊、倾斜、航行和作业等试验,全局各处室、吉林分局和船厂通力配合及时发现问题,克服交通环境差、组装地点偏远、技术环节复杂等方面困难,解决实际问题,充分体现出领导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和“两整治一增强”专项行动成果。就做好下一步船舶管理工作他要求,一是要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保护好船舶,做好日常养护和使用管理。二是要加强船员培训,熟练掌握船舶使用功能,充分发挥船舶作用。三是要在质保期内及时与船厂保持联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松花湖库区首艘航道行政管理船各项使用功能达标。
据悉,该船不但可以用于航道行政管理、航道巡护和航标维护工作,也可以用于航道测量和航道应急抢险救援。松花江松花湖库区航道应急综合管理船建造项目由省财政投资建造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公开招标, 2017年10月23日与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签订建造合同,11月15日在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进行技术交底。开工建造以来,省航道管理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夜以继日,元旦、春节、清明节期间倒班、加点,督促船厂“开足马力”施工,人歇工未停,保质量、超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现场监造组工作人员每天在松花江上步行往返于船厂与旅店之间,克服哈尔滨冬季气温低、工作时间长等诸多实际困难,实时对钢板除冰预热、焊条烘干保温等工序进行校核,并对材料采购、建造工艺、防护措施等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和监督。局长王爱君、书记张彪等局领导每月赴现场督查工作,累计召开月调度会10次,及时解决了有关问题。
清明节期间,省航道管理局抢抓船舶建造工期,科学制定施工方案、采取规避高峰路线、错开交通高峰时间的工作方法,利用节日交通流量相对较少的假期起早贪黑,于2018年4月6日将松花江松花湖库区航道应急综合管理船采用分段运输的方式,利用3台重型运输车辆,通过2次倒运,提前30余天安全运抵松花湖桦树林子施工现场进行船体组对和继续建造。该船舶于7月7日下水试航,7月30日由桦树林子组装现场驶入丰满港,该船的船舶倾斜、系泊、航行、作业等试验均通过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哈尔滨)的建造检验,符合交船条件,预计2019年9月进行竣工验收。 (兰光明,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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