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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10-28 17: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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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已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吉林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背景

  吉林省现有通航河流4条,包括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和嫩江,航道通航总里程1621.06公里。内河水运是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吉林省内河水运对加快建设高质量交通强省、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和促进交旅融合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新时代新征程上,为了更好地适应腹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运的需求,提升水运行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向吉林省港口航道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提供依据,吉林省航道管理局组织编制《吉林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3-2035年)》。

  2.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吉林省内河航道与港口。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3.规划方案

  (1)航道布局规划

  吉林省航道划分JH航道、内河高等级航道、地区重要航道和一般航道四个层次。其中规划JH航道591公里、内河高等级航道620公里、地区重要航道564.1公里、一般航道共296.5公里。吉林省航道布局为构建“三横一纵”主骨架,有效支撑吉林省率先实现全面振兴。

  三 横:横一为嫩江-松花江干流东西向高等级航道,密切吉林省与黑龙江省及俄罗斯远东联系,促进对外经济发展。横二为鸭绿江航道,发展JH生态旅游航道。横三为图们江航道,促进客货运对外经济发展。

  一 纵:为松花江吉林段航道,以雾凇岛为界,上游主要发展库区、城区的生态旅游航道,下游为内河高等级货运航道。

  (2)港口布局规划

  将吉林省港口划分为地区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两个层次,其中长春港、吉林港、白城港、松原港为地区重要港口,通化港、白山港、延边港为一般港口,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全面的全省港口体系。

  二、规划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吉林省航道管理局

  通讯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66号

  联系人:崔鹏飞 0432-63079015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联系人:李工 010-65290304

  电子邮件:licc@wti.ac.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文末附件。公众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吉林省航道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初审:姜 涛

  复审:申俊泽

  终审:王剑飞

 

吉林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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